ST恒康:管理人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2-10-25 15:17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6453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2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4,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评审程序,新里程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被评选为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5,陇南中院于2022年3月18日向管理人出具《关于恒康医疗破产重整投资人资格等相关问题的复函》,《复函》中确认新里程作为重整投资人对恒康医疗进行重整投资主体适格同时,《复函》规定在破产重整终结前,恒康医疗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实际经营,名实不符的部分依法依规进行调整

一,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1,甲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乙方一: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乙方二:北京合音投资中心

4,乙方三:大河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5,乙方四:深圳通芝康健康产业投资企业

6,乙方五: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乙方六: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

8,丙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以及乙方六单独称为各乙方,合称为乙方按照乙方提交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乙方一为产业投资人,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以及乙方六为财务投资人

投资方式

乙方将通过受让恒康医疗部分股份的方式向恒康医疗进行投资,具体方式为:以恒康医疗现有总股本约1,865,236,4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7.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约1,398,927,323股股份转增后,恒康医疗的总股本将由1,865,236,430股增加至约3,264,163,753股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原股东无偿让渡,由乙方有条件受让(乙方受让股份的数量以恒康医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实际登记记载为准)

投资对价及相关条件

1,乙方向恒康医疗支付投资款总计1,793,827,700元,付款方式为现金其中,乙方一以每股1.27元的价格,受让825,927,323股转增股票,合计向恒康医疗支付投资款1,048,927,700元财务投资人以每股1.30元的价格,受让573,000,000股,合计向恒康医疗支付投资款744,900,000元前述全部投资款将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根据《重整计划》需要现金清偿的其他债务及预留偿债资金,(2)补充恒康医疗流动资金,(3)用于向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

2,在恒康医疗《重整计划》经陇南中院裁定批准后三年内,根据恒康医疗经营发展需要,乙方一作为产业投资人,支持恒康医疗获得总额不低于30亿元的多种形式融资,用于保证恒康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3,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恒康医疗股东大会批准,乙方一将择机将其合法拥有的或管理的优质医院或医疗相关资产注入恒康医疗,帮助恒康医疗形成以综合医院为核心,以专科医院为特色的医疗产业集群。

4,各乙方均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5,各乙方应履行本条第项恒康医疗未来经营方案概要的相关投资承诺。

投资款的支付

1,乙方已于2021年8月31日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3000万元,该等保证金将于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转为乙方对恒康医疗的正式投资款。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将扣除上述保证金外的本协议第一条第款项下乙方承诺支付的剩余投资款共计1,763,827,700元人民币付至如下管理

人银行账户,其中,乙方一支付1,018,927,700元,乙方二支付52,000,000元,乙方三支付182,000,000元,乙方四支付100,000,000.1元,乙方五支付280,899,999.9元,乙方六支付130,000,000元乙方前述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自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转为乙方对恒康医疗的正式投资款

股份限售承诺

为保证恒康医疗在重整完成后长期稳定的发展,乙方一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恒康医疗股票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恒康医疗股票

同业竞争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意见,如乙方一被认定为与恒康医疗存在同业竞争,则乙方一承诺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法院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管理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拟于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书面答复。

四,风险警示

2,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

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管理人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 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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