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餐饮票开具攻略大全

2024-07-25 10:48 来源:网络   阅读量:11055   会员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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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餐饮票是天津市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这种发票样式为“全电”,其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天津市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当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全电”发票在天津市餐饮行业中的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开具方式和高效的管理手段。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方便地获取和管理增值税扣税凭证,并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同时,在遇到问题时也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操作流程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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